顺序如下:
1:刑法/民法
万变不离其宗,无论主观题还是客观题,都是在考查知识点,过线的关键也都在夯实的基础。
对于主观题来说,刑法/民法仍然是打底科目,是学习起来颇有难度的科目,需要先行学习,也需要多些时间。
前期的备考重心在理解知识点,可以穿插些简单的小案例练习,用以打基础。
刑法
一般在主观题的第二题,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查。
刑法主要考罪名,其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;第五章侵犯财产罪;第八章贪污贿赂罪;第九章渎职罪;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;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;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为黄金考点。
民法
民法一般在主观题的第四题,会和民诉、商法综合考查。
民法考点相对有些杂乱,必考点会夹杂知识点一同出题,不过担保法和物权法是重中之重,其次可以着重把握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考点,比如多数人责任。
2:三诉
三诉,即行政法、民诉和刑诉。
行政
行政法在第五题的选做题,案例题的形式考查。
考查重点在具体行政行为;行政许可、处罚、强制;行政协议;行政诉讼参加人;第一审程序;第二审程序。
民诉
民诉在第四题,会和民法综合考查。
主要考点是主管与管辖诉当事人、民事诉讼中的证明、第二审程序、审判监督程序和仲裁法。
刑诉
刑诉在第三题,案例题的形式考查。
考点集中在管辖、刑事证据、第一审程序、第二审程序、审判监督程序和刑事司法协助。
3:商法
商法在第五题的选做题,商法有些难度,但也不可放弃。因为它不仅可能会相对简单,还可能会在第四题和民法进行综合考查。
涉及的考点一般为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,票据、证券、合伙等部门法或穿插其中涉及一题,或不考查。
4:理论法
理论法是主观题中相对简单的“背多分”科目,一般以“法治思想”为核心展开考查。
但是一定要重视,因为它的分值很高。